特區政府昨日(13日)公布更新版《公務員守則》,明確公務員在「一國兩制」下的憲制角色和責任,詳細闡述維護國家安全、「愛國者治港」等大原則,明確列出的12項基本信念中,增加了「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」、「績效問責」,並保留了「政治中立」原則,回應了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。不過,亦有人對新版守則提出疑問,尤其擔心會收窄公務員的言論公間,指很難分辨批評和意見。
公務員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骨幹,協助行政長官制訂、推廣和執行政府政策,負責處理各項行政事務,向市民提供服務,以及履行執法和規管職能,角色和職能重要,社會公眾對公務員團隊有較高的期望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現行的《公務員守則》,於2009年頒布,未能理晰闡釋「一國兩制」之下,公務員在香港政治架構中的角色,《守則》中的一些基本信念和操守,也被嚴重扭曲和誤解。
其中一項過去曾被嚴重扭曲和誤解的信念是「政治中立」。過去曾經被有意地誤導為公務員不應執行具有政治取向的政策,以致一些涉及兩地融合、國民教育等政策,難以落實或出現嚴重偏差。亦有公務員以「政治中立」為理由,拒絕清拆街頭的反中亂港政治標語。但卻有少數公務員,以言論自由為理由,公然組織及參與反政府的政治行動。
亦有公務員將「盡忠職守」錯誤地理解為只做份內事,只會「按本子辦事」,以致出現在香港遇到疫情等重大危機,需要公務員服務市民之時,竟無法動員出足夠的人手,令公眾感到失望。
更新《公務員守則》,重塑公務員的基本信念,是過去三年中,社會公眾強烈的呼聲,也是落實「愛國者治港」原則後的必然要求。這次政府推出更新版的《公務員守則》,回應了社會公眾的呼聲,其諮詢稿的內容,也大致符合社會公眾的期望。
但仍有一部分公務員及退休公務員對這份《守則》提出各種不同的意見,其中一個意見認為,這份更新版的《守則》,要求所有公務員不可以公務員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,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,是收窄公務員的言論空間,又指,很難分辨批評和意見。
其實,提出這些意見的人,大多是犯了斷章取義的錯誤。對這份更新版《守則》的諮詢稿,應從整體上去理解,而不應片面理解。以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的內容為例,如果能先從看清楚總論部分,尤其是理解好這幾句:「公務員緊記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,須本着熱誠為社會、特區政府和國家服務,並對此感到自豪。」「公務員須時刻履職盡責、保持個人操守和維護政府聲譽及形象。」以及「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職位不只是一份工作或一種職業,而是一份承擔、一個使命。」
在理解好這幾句話的基礎上,再看「盡忠職守」一段,有關不可以公務員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,就不會產生言論自由被收窄,或者所謂被「禁聲」的擔憂,以及難以分辨「批評」和「意見」等論調。
筆者認為,公務員的基本理念的核心內容,就是要建立愛國的核心價值觀,確立全心全意為市民服務的信念,有了這樣的價值和信念,就不會對更新版的《守則》有這樣、那樣的擔憂和疑慮。
文:文 武
資深傳媒人,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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